硕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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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步骤

【* 该申请步骤只适用于2023年3月学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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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汉阳大学招生审核优先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即使报名者未达到本校要求的韩语水平,学校也会通过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决定是否 录取。但学生录取后须达到本校要求的韩语水平后才可正式参加学位课程的学习。

2. 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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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相关注意事项>>
  • · 报名者必须符合以上两种资格类型之一。如全部符合,则视为父母及本人均为非韩国国籍的外国人(类型1)。
  • · 如发现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将取消报名者的入学资格。
  • · 如父母或本人中存在拥有韩国国籍的多重国籍者,则不认定报名者为外国人,不可以类型1报名申请。
  • · 如存在与亲属关系及国籍有关的下列特殊情况(离婚/再婚/未婚/死亡/失踪/取得韩国国籍等), 报名者必须提交证明该情况的有关材料。如)离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单亲证明、死亡证明、失踪证明、韩国国籍丧失证明等
  • 乙. 与家庭关系有关的下列特殊情况(离婚/再婚/未婚/死亡/失踪/获得韩国国籍等),必须提交与此相关的证明材料。
  •     ※ 如父亲或母亲与韩国国籍者再婚,须提交父亲或母亲的韩国国籍再婚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
  •     ※(仅限中国国籍者)死亡证明可用以下一种材料代替。
  •         ⓐ销户证明的翻译公证原件 ⓑ标有“已故”字样的亲属关系证明翻译公证原件
  • · 不认可报名开始日之后发生的亲属关系变动(离婚、领养等)。

3. 韩国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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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 豁免韩语要求者
  • · 获得汉阳大学指导教授的<韩语要求免除申请书>者
  • · 在考核的过程中,由专业教授判断决定,申请者本人提交时不予认可
  • · 非韩语授课专业申请者(参考<06.各专业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
  • · 国际大学院东亚学申请者

二. 国际教育院课程义务听课对象
  • · ERICA校区设计学院和艺体能学院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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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得韩国政府邀请奖学金(KGSP)的学生适用国立国际教育院(NIIED)韩语入学规定

4. 入学咨询及材料提交

  • - 联系人 : 汉阳大学中国代表处
  • - 联系方式 : 86-21-51697003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1033号7A

5. 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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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退还
  • 一、为确保入学选拔的公正性、最大程度避免其他考生的损失,报名截止以后不可取消报名。
  • 二、报名截止日之前,若向国际入学部明确表示希望取消报名意向,将全额退还报名费。
  • 三、提交材料期间,由于大学的归责事由、天灾人祸,疾病或事故等原因导致本人住院或死亡,从而未能提交申请材料时,应通过相关文件进行证明。 只有在不违背入学选拔公正性原则的情况下才可全额退还报名费。但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以后将不予退还。
  • *本招生简章由韩语编写后再翻译为其他语言。如内容意思出现矛盾,以韩语版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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