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学/插班(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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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步骤

안내
  • ✽ 汉阳大学招生审核优先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即使报名者未达到本校要求的韩语水平,学校也会通过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决定是否 录取。但学生录取后须达到本校要求的韩语水平后才可正式参加学位课程的学习。

2. 申请资格

类型 报名资格
新生
  • 1. 国籍:父母及本人均为非韩国国籍的外国人。
  • - 高中入学前本人及父母均取得外国国籍者则被认定为外国人。
  • - 拥有多重国籍者在高中入学前本人及父母均失去韩国国籍时,则被认定为外国人。
  • 2. 学历:高中毕业生或者预毕业生。
  • - 仅认可入学学期开始前可毕业者为预毕业生。
插班
  • 1. 国籍:父母及本人为非韩国国籍的外国人。
  •     - 截至报名开始日,本人及父母均已取得外国国籍满三年者,则被认定为外国人。
  •     - 拥有多重国籍者,截至报名开始日,本人及父母均已失去韩国国籍满三年时,则被认定为外国人
  • 2. 学历:在国内外4年制大学在读或大专毕业者。
  •     - 四年制大学在读生,需已至少修完或预修完两年课程(四个学期-不包括假期课程)。
  •     - 三年制或五年制学士学位课程在读生,需已修完或预修完两年课程。
  •     - 专科学历者仅限毕业生或预毕业生。
  •     - 预修完者或预毕业者,仅限在入学学期开始前可提交最终学历材料者报名申请。
  • 3. 专业:申请与之前的专业类似的汉阳大学学科/专业。
<报名资格相关注意事项>
  • ✽如发现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录取资格。
  • ✽材料审核过程中,国际处将在必要时要求报名者提交附加材料,此时报名者应提交相应材料。必要时,国际处将个别联系报名者。 若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无法联系到报名者,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国籍相关注意事项]
  • 1.如父母或本人为拥有韩国国籍的多重国籍者,则不认定为外国人,不可报名申请外国人入学项目。如录取者被认定为多重国籍者, 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 2. 如存在与亲属关系及国籍有关的下列特殊情况(离婚/再婚/未婚/死亡/失踪/取得韩国国籍等),报名者必须提交证明该情况的有关材料。
  •     如) 离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单亲证明、死亡证明、失踪证明、韩国国籍取得证明等
  •     ※如父亲或母亲与韩国国籍者再婚,须提交父亲或母亲的韩国国籍再婚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详细)。
  •    ※(仅限中国国籍者)死亡证明可用以下一种材料代替。
  •        ➂销户证明的翻译公证原件
  •        ➅标有“已故”字样的亲属关系亲属关系证明翻译公证原件
  • 3.关于亲属关系发生变动时的认可时限
  •     - 本科新生:仅限高中入学前已完成的亲属关系变动
  •     - 本科插班:仅限截至报名开始日亲属关系变动已完成满三年

[学历相关注意事项]
  • 1. 预毕业或修完学生到入学日期不提交最终毕业(修完)证明书,取消入学。
  • 2. 如读书国家不认可学历,即使合格也取消入学。
  • 3. 不认可海外家庭学校,网络学习,成人教育,韩国鉴定考试等学历。
  • 4. 中国5年一贯制学校的学生不能申请首尔校区。
  • 5. Provisional, Temporary Certificate不能视作为正式毕业证明,不可入学申请。

3.双重申请的基准

안내
※希望双重志愿的申请者,在网上申请时需要进行两个步骤。如果没有结算第一志愿的报名费,不能写新的申请书
  • - 双志愿申请者需要分别准备申请学科所要求的材料。但是,学历及国籍相关的材料只提交一份即可。
  •    例1) 第一志愿申请材料审核专业,第二志愿申请作品审核专业时,需要提交第二志愿作品
  •    例2)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申请作品审核专业时,需要按照专业分别提交作品


3. 双志愿申请选拔流程
对双志愿申请者,以材料审核,作品审核等综合评价的成绩为基准,优先判定第一志愿是否录取,仅限于第一志愿不合格 的申请者,判 定第二志愿是否录取。
4. 确认录取结果及入学
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果发表日进入国际处网站,输入本人的准考证号和出生年月日可以进行查询。双重申请者,需要把两 个准考证号个 别查询录取结果。第一志愿合格的申请者,第二志愿自动处理为不合格,只能入学第一志愿。

4. 韩国语标准

汉阳大学招生审核优先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即使报名者未达到本校要求的韩语水平,学校也会通过 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决定是否录取。 本校的韩语水平标准为韩语授课专业申请者可正式开始学位课 程学习的标准。入学当时未达到韩语水平要求的录取者将被休学并进行韩语学习, 直到达到学校要求 的韩语水平。休学期间达到韩语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复学后正式开始学位课程的学习。(最长休学时长遵 循本校休学规定)
안내
<免除韩国语标准对象>
  • • 本科英语授课申请者
  • ※ 获得大韩民国政府邀请奖学金(KGSP)的学生,依据国立国际教育院(NIIED)的韩语入学规定。

5. 入学咨询及材料提交

  • - 联系人 : 汉阳大学中国代表处
  • - 联系方式 : 86-21-51697003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1033号7A

6. 学费

안내
✽ 退还申请费用
  • 一、为确保入学选拔的公正性、减少其他考生的损失,申请截止以后不可取消申请。
  • 二、申请截止日之前,若向国际入学部明确表示希望取消申请意向时,将退还全额申请费用。
  • 三、提交材料期间,由于大学的归责事由、天灾人祸,疾病或事故等原因导致本人住院或死亡 ,从而未能提交申请材料时,应通过相关 文件进行证明。
  • 只有在不违背入学选拔公正性原则的情况下,才可以全额退还申请费用。但是,提交材料截 止日期以后将不予退还。
  • *本简章由韩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如与相应的招生简章发生意思上的冲突时,请以韩语版的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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